邯郸市委社会工作部印发 《邯郸市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
(李云亮)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引领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市委社会工作部近日印发《邯郸市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提名、履职、监督、退出等各环节工作。
《办法》由总则、任职条件、提名和审核、选举和任职、监督和退出、附则共6章34条组成,明确党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党建工作已划归市、县级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管理的已完成脱钩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自主选人用人相统一,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依法依规。市、县级党委社会工作部分别负责本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工作,两新工委所属行业党委负责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初步审核等任职管理有关工作。
《办法》突出政治标准和廉洁自律要求,明确了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需要满足的6项基本条件和不得提名的10项具体情形。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任职审核程序,并明确提名工作应当落实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与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有关要求。
《办法》还就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社会公示,建立不适宜担任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名单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据了解,出台此类《办法》,在河北省设区市中尚属首家,为进一步规范完善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