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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吹哨报到”机制,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报    日期:2025-09-26 16:42:23    【 字号:    】     打印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是感知民生冷暖的“毛细血管”,也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随着社会结构深刻变化,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公共事务日趋复杂,大量跨领域、跨部门的问题亟待有效解决。为此,多地构建起“吹哨报到”机制,加强党的领导,由基层主动发起、整合多部门协同治理,推动部门资源和力量下沉基层一线,共同应对和解决乡镇(街道)属地责任重、统筹协调资源弱、职能部门协同难等问题。

  为何要“吹哨”:基层治理的现实需求

  “吹哨”的背后,是传统治理方式与现代基层治理需求不相匹配的现实处境。

  传统治理方式难以应对当下复杂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跨区域流动常态化,群众诉求日益多元,社会生产方式和组织形态发生深刻变化。原本清晰的治理边界被打破,大量跨领域、跨区域、跨部门的事务涌现,单靠一个部门或一个基层组织难以应对;基层面对的不确定性问题越来越多,传统条块分割的治理模式难以适应当下的复杂治理需求。

  “诉决失调”影响群众诉求解决。当前,基层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日益丰富,既可向网格员、社区工作者直接反映,也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人民意见征集平台等提交诉求。但在现实中,部分问题陷入“久拖不决”的困境: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方面多,基层缺乏协调解决的权限;部分问题需要执法权支撑,乡镇(街道)无执法资格,只能依赖职能部门下沉力量;部分问题涉及多部门职能,难以确定牵头处理的部门;部分问题需要大额经费投入,基层财政无力承担……这些问题导致“诉决失调”,诉求表达机制通畅,但解决机制不够灵活,影响了群众获得感,同时降低了基层党委、政府的公信力。

  “吹哨”有何用:激活基层治理“一池春水”

  “吹哨报到”机制通过制度再造,实现了基层治理逻辑的转变、资源力量的下沉和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为基层治理注入了新活力。 

  群众诉求“分层诉决”,问题解决实现闭环。“吹哨报到”机制是对分散的诉求进行整合的过程,通过“吹哨报到”建立起“分层治理”体系:对于村(社区)、乡镇(街道)能够自主解决的,交由属地直接处理,避免资源浪费;对于属地无力解决的,通过“吹哨”触发响应机制,由县级职能部门“报到”解决。这种模式有助于精准匹配诉求类型与解决主体,确保群众诉求“有人管、有人办”。“吹哨报到”机制构建了从诉求提出到问题解决的完整闭环,有效提升党委、政府回应群众诉求的效率和精准度。

  转变治理逻辑,为基层赋能减负。“吹哨”机制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科层治理的自上而下、层层下压的“压力型体制”的治理逻辑,赋予乡镇(街道)“吹哨”的主动权;职能部门“应哨报到”,形成制度化协调,有效降低了基层干部的“人情债”和沟通成本。过去,为解决一个跨部门问题,基层干部往往需要反复协调,甚至欠下“人情债”。如今,通过“吹哨”即可触发响应,既减少了人际沟通成本,也强化了制度的刚性约束,更提升了解决问题的效率。此外,机制的运行还推动基层治理从“解决一件事”向“治理一类事”转变。 

  凝聚治理合力,实现基层治理正向循环。“吹哨报到”机制的持续运行,会让基层治理迈入正向循环轨道:从群众角度看,过去“反映问题没用”的观念逐渐改变,通过“吹哨报到”机制能切实解决问题,群众的获得感、参与感显著提升,更愿意通过正式渠道反映诉求;从职能部门角度看,“吹哨报到”机制明确了责任主体,避免了推诿扯皮,部门逐渐从“躲着走”转变为“主动办”;从基层治理层面看,乡镇(街道)“吹哨”意识增强,职能部门“应哨”效率提升,基层治理资源更集中、力量更强劲。这种正向循环,让群众、基层组织、职能部门都动起来,有助于形成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如何吹好“哨”: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关键抓手

  “吹哨报到”机制能够切实解决基层难题,但在实践中尚存在“吹哨”主体“不愿吹、不敢吹、吹不准、吹不响”等问题。要充分发挥该机制作用,需从分类识别、明确主体、响应督办等环节着力。

  做好哨声分类识别,避免“漏哨”与“乱吹”。一方面,要整合诉求反映渠道。当前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分散,同一问题可能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格员上报、人民建议征集平台等多个渠道反映,既增加了政府回应负担,也容易出现重复处理或遗漏。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诉求受理平台,将各类渠道进行整合,实现“一口受理、分类处置”,避免“漏哨”。另一方面,要精准界定“吹哨”事项。并非所有诉求都需通过“吹哨报到”机制来解决,需明确“吹哨”边界,可结合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明确属地责任与“吹哨”范围,避免基层“甩锅”避责,确保资源集中用于解决难点问题。 

  明确哨声应责主体,确保“分哨”精准高效。“分哨”是“吹哨报到”机制的“中枢”,直接决定机制运行效能。实践中,需厘清“谁来分、分给谁、怎么分”的问题:要明确“分哨”主体,可成立县级“吹哨办”负责统筹调度,避免多头分哨、责任不清;可以建立智能化“分哨”机制,借鉴部分地区“平台派哨”经验,通过大数据分析和职责清单匹配,自动将问题分派给对应职能部门,提升“分哨”精准度;要完善协同“分哨”机制,对于涉及多部门的复杂问题,需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会商,明确主责部门与配合部门,避免“多头管”或“没人管”。

  强化哨声响应与督办,确保“应哨”及时有效。“吹哨”之后,关键在“应哨”。要建立相关协调联动机制,对于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的复杂问题,由负责统筹调度的部门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处置方案和时限;要持续完善督办问责机制,由各级党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纪委监委等组成督办小组,对多次反映、超期未办、进展缓慢的事项“必督”,对“报到”不及时、履职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追责;要健全响应评价机制,引入群众评价、基层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元评价方式,将“应哨”效果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倒逼职能部门提升“应哨”质量。

  (作者:王江伟,系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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