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廊坊市委社会工作部积极主动作为,深入研究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侧重关键环节,通过实地调研摸底、召开协调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与7家部门联合出台了《廊坊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标准范围。《办法》对拟任人选必须满足的6项基本条件、10条负面清单、3项禁止性条件、6种回避情形等逐一进行明确,坚持在3个方面进行重点审核:一是审核拟任人18岁至今的《无犯罪证明》,确定是否存在“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情形;二是审核《个人信用报告》(属企业法人的还需审核《企业信用报告》),查看是否存在“连三累六”等失信行为;三是审核行业协会商会以往的负责人任职情况,研判是否存在超届连任问题;四是审核拟任人选的家庭成员情况,分析否存在近亲属关系等回避情况。同时,通过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中国”以及“爱企查”等公共网络平台,以双向印证的方式,查看拟任人选是否存在违规兼任、严重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等负面问题,助推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素质过硬、群众认可。
优化审核流程,强化审核责任。《办法》对审核方式、审核程序、公示期限、审核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首先,由责任科室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形成初审意见后,报请部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审议,对通过审议的拟任人选在网络平台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批复,交由民政、审批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办法》规定审核时限不得超过1个月,并明确未经审核或者未通过审核的拟任人选,不得履行民主选举、聘任等程序。同时,对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在任职期间有违反法律法规、党纪规定及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的,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将拟任人选审核责任贯穿始终、落实到底。
强化教育培训,开展政策解读。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廊坊市委社会工作部以解决行业协会商会实际需求,提升服务效能为落脚点,组织今年拟换届的18家行业协会商会召开培训会,重点对《办法》开展政策解读。同时,印发《明白纸》,将《办法》分解为13条告知事项,对个人相关证明如何开具、审核标准有何依据、审核责任怎样履行等11个方面问题,以问答的形式进行告知,培训效果明显,受到广泛好评。截至目前,已对12家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进行了审核,共审核拟任人选96名,其中有5名拟任人选因严重失信被取消任职资格。
作为进一步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领导,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具体举措,《办法》的出台将有效推动廊坊市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队伍建设,为切实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办法》出台后,《中国社区报》“中国社会工作”公众号同步刊发了我市做法,先后有上海、黑龙江齐齐哈尔、四川内江、安徽铜陵、湖北等省市向我市学习交流经验。
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底数情况。廊坊市委社会工作部通过填写《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124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有关情况开展调研,分析实情、查找问题、提出举措,为政策出台提供工作参考。
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意见。会同专题就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事项进行研究讨论,达成“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由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各相关单位共同推进”的共识。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联合会签印发等方式,形成《廊坊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