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委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一手抓引领发展、一手抓规范管理,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取得扎实成效。
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第一议题”学习和“第一政治要件”落实,召开全省社会组织工作会、社会组织党委会、社会组织支部会和理事会,落实理论学习、党员培训、组织生活等制度,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实际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领社会组织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服务中心大局,突出党建引领。坚持党建与业务融通共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推动成立中国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创新联盟,引导9家“国字头”社会组织落户雄安。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布局,扶植成立钒钛、大数据、新能源等28家新质生产力科技型社会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振兴、带动就业、保障民生等方面履职建功,制订修订行业标准近2000项,减免企业费用1.4亿元,实施乡村振兴项目1600余个,吸纳就业2.9万人,民政部宣传推广我省做法。
注重能力锻造,提升规范水平。实施党建提升行动,把党建融入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全过程,将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组织章程,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严格考察选拔社会组织党委委员人选,党建管理体制和能力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编印《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用手册》,创建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党支部,严格政治标准培养发展党员,建立社会组织人才库,培养一批政治强、素质高、有作为的社会组织发展带头人。4家基层党组织被命名为“河北省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1名党员获评全省“千名好支书”。
严格监督管理,压实政治责任。建立省级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机制,25家省直部门定期会商研判解决重大事项,完善前置审查、联合执法、舆情应对等机制。将年报改为年检,出台涉企收费、社团年检、评比表彰、章程文本、抽查检查等10余项规范性制度。开发社会组织数据大模型,提高监管信息化、便捷化、精准化水平。综合运用约谈提醒、通报警告、责令整改、撤销登记、信用惩戒等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