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团结全市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凝聚更广泛志愿力量,履行好引领、联合、服务、促进的职责要求,充分发挥志愿服务联合会在党委政府与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拟筹备成立衡水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现面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招募会员。
一、基本情况
衡水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是由中共衡水市委社会工作部担任业务主管部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性、枢纽型非营利社会组织。联合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从事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志愿服务行业组织建设,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开展志愿服务培训,推动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培育志愿服务组织,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开展志愿服务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志愿服务行业自律。
二、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会员,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中国特色志愿服务方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方式加入。
(一)单位会员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自愿加入本会;
3.从事或关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
4.在本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单位或组织;
5.在全市或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志愿服务组织,愿为志愿服务作出一定贡献的协会商会、“两企三新”组织、公益组织和基金会等。
(二)个人会员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自愿加入本会;
3.从事或关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
4.长期从事志愿服务的工作人员,有一定影响的志愿服务组织骨干,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媒体从业人员、法律工作者以及在志愿服务领域有较大影响的社会各界人士;
5.在本行业或市域内有一定影响、为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
6.一般在18周岁以上,有突出贡献或者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向本会推荐会员;
7. 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志愿服务培训;
8. 每年参与本会组织的年度优秀会员及优秀志愿者评选。
义务
1.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
3.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认真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
4.按规定缴纳会费(可按规定享受减免);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申请方式
单位会员需填写《衡水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单位会员申请表》,并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个人会员需填写《衡水市志愿服务联合会个人会员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电子证件照片。申请材料电子版(包括PDF扫描版和Word文档)打包发送至市委社会工作部四科邮箱,纸质推荐材料寄送至衡水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筹备组。
联系人:孙博临
联系电话:0318-2666960
电子邮箱:hsswshgzbsk@126.com
联系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路开放大学综合楼208房间
五、招募时间
本次会员招募截至2025年6月17日。
附件:1.衡水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2.衡水市志愿服务联合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衡水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筹备组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