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司法所职能 夯实基层法治根基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报日期:2026-04-14 15: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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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司法部、中央社会工作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意见,为司法所履职尽责划定路径、提供遵循。如何将政策要求转化为实践成效,推动司法所发挥职能,以法治力量护航基层和谐稳定,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
融治理、聚合力,激活基层治理动能。司法所要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全局,为乡镇(街道)决策提供精准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深度参与网格化管理、基层议事协商和法治乡村(社区)创建,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抓前端、治未病,守住基层平安防线。司法所要转变被动处置模式,常态化排查矛盾隐患,对邻里纠纷、劳务争议等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要完善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监狱、看守所、信访办、工会等单位的协调配合机制,健全与辖区村(居)民委员会信息沟通联系机制,推动各类矛盾纠纷依法分类化解。
普法律、润民心,厚植基层法治沃土。司法所要扛起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把常用法律法规讲深讲透。在村(社区)设立“法律明白人”培养点、“评理说事点”,让群众遇事找法有渠道,夯实基层治理法治根基。
强服务、暖民心,彰显司法为民温度。司法所要当好基层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协助乡镇(街道)做好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协助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王运龙 系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烟庄街道党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