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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笃行“两法” 持续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来源:《乡镇论坛》2026年8月上日期:2026-08-06 16:57:46 【字号: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立法体现。修改完善村(居)委会组织法,是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两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在学习宣传、配套完善、转化运用等方面持续发力,以基层治理法治化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以深学铸魂,抓实宣传赋能。坚持分层施教、全域普法,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学法普法宣传阵地。把“两法”宣传贯彻纳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要内容,将“两法”及基层常用法律法规纳入基层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突出重点对象,开展省市县乡多级联动专题培训、基层骨干全员轮训,针对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等需求开展精准化学习培训。创新宣传载体,线上线下相结合,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开展宣讲,推动“两法”精神入脑入心。

以笃行固本,健全制度体系。加快推进配套法规修订完善,着重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乡镇(街道)职责与权力、资源相匹配的制度机制,健全和落实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推动村(社区)修订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生态保护等内容融入其中;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以实干赋能,提升转化实效。学法的目的在于应用,要将“两法”精神贯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使法治成为基层工作的基本思维方式。巩固拓展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工作成果,深入纠治基层隐形负担,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推动发展;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进下属委员会高效有序运行;深化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现村(社区)事务大家议、大家定、大家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健全“接诉即办、未诉先办”机制,高效解决群众诉求。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国家安。“两法”为新时代基层群众自治划定法治轨道、注入法治动能。各地要以宣传贯彻实施“两法”为契机,深耕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用法治思维破解治理难题,用法治方式凝聚治理合力,持续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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