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印发《修订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国范围内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制定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虽是一纸“小规约”,却关乎基层治理“大文章”。近年来,河北在移风易俗、社区协商等方面积极探索,涌现出不少亮点做法,为《方案》落地提供了生动注脚。
党建引领,把准村规民约方向。《方案》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首要内容。河北各地在修订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过程中,普遍由党组织牵头,把党的领导贯穿征集民意、拟订草案、审议表决全过程。河间市作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各村党组织引领红白理事会,将“低彩礼、零彩礼”写入村规民约,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有效遏制了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实践证明,只有党组织把方向、聚合力,村规民约才能立得住、行得通。
聚焦痛点,内容务实管用。《方案》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内容分别提出重点:村规民约侧重移风易俗,聚焦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居民公约关注邻里矛盾,聚焦物业服务纠纷、邻里纠纷等“身边矛盾”。河北对此已有探索,比如,邯郸市肥乡区通过村规民约明确彩礼上限、宴席标准,红白事简办成为新风尚;枣强县创新打造“红色居民议事会”,用协商破解民生难题,居民诉求直达议事会,会长根据议题灵活召集社区、物业、居民等面对面商议,寻求共识。村规民约只有直击群众急难愁盼,才能从“墙上”走进“心里”。
创新载体,突出履约实效。《方案》要求形成“导向明、内容新、形式活、能管用”的规约。河北多地以创新载体激活村规民约生命力,多地推行“积分制”“爱心超市”,将遵守村规民约与积分兑换挂钩;一些乡村设立“红黑榜”,褒扬先进、鞭策后进,让“软约束”有了“硬抓手”。这些做法把村规民约的执行融入日常,使群众既有荣誉感又有获得感,真正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依法依规,规范立约程序。《方案》强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强化审查备案。在推进过程中,河北各地严格落实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等环节,确保规约合法合规、体现群众意愿。正定县在修订村规民约前,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入户走访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各村结合实际,将倡导适度彩礼、婚事新办简办等内容,转化为可量化的条款写入村规民约,让婚俗新风成为村民共同认可的“村里规矩”。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形式和有效抓手,也是文明乡风、良好家风的催化剂。以《方案》为指引,各地应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坚持依法依规,突出务实管用,以“约”促治、以“约”化人,让文明新风吹遍千家万户,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