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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乡村治理沃土,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报》    日期:2025-12-24 10:40:06    【 字号:    】     打印

  编者按: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依法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法律依据。深入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基层工作者做好乡村治理工作的“必修课”。本报推出特别策划,展示各地结合实际,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所思所悟,在以学促干中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助力形成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格局。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宪法关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的立法实施,在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发展基层民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后,各地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根据当地实际推出系列举措,确保法律规定转化为可操作、可落地的基层实践。

  海南省委社会工作部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组建工作专班,广泛听取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等意见建议。会同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时修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规,推进地方配套法规修改。

  吉林省委社会工作部组织社会工作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内容、深刻理解修改意义,并将其纳入村干部培训课程体系,提升基层依法办事能力;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针对省级地方性法规修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有序开展立法调研等工作。

  宁夏将学习宣传贯彻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学习活动,组织村“两委”成员和村民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内容;指导自治区各地对全区乡镇(街道)负责同志、村(社区)“两委”成员展开全覆盖培训。

  此次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强化党对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领导,发挥村党组织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关键环节的引领把关作用。明确中央和地方基层群众自治指导监督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广东省通过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明确了“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内容。

  “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出更为系统、明确的规定,我们必须加强党对村民自治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村民委员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青海省西宁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从规范村民会议的召开频次到规范协商事项、主体、形式和程序……一系列规定的完善使群众的诉求表达更加充分顺畅、更加直接有效。

  “我们将以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遵循,用好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行‘阳光议事单’,发挥‘小郑下午茶’‘锦囊团说事汇’等议事协商品牌优势,坚持大事严议、要事精议、急事快议、小事巧议,让议事协商更精准高效。”陕西省咸阳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紧密衔接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委社会工作部组建立法工作专班,总结提炼实践中形成的有效经验与创新做法,并与上位法有机衔接,充分汇集民意、借智专家团队,提速推进立法项目,修订《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将于2026年1月1日同步施行。“我们将扎实细致推进相关工作,确保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基层落地生根,真正成为保障村民民主权利、规范选举行为、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重庆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拥有更清晰的职责边界、更充足的资源保障,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图景将在广袤的乡村大地上更加清晰、更加鲜活。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炭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邢卫兵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紧扣基层治理现代化需求,贴合乡村实际,提出“村民委员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为新时代乡村治理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炭厂村地处山区,“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是主导产业,村民对村集体事务参与热情高但缺乏规范渠道。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条款,进一步指导我们坚守生态底线,探索“生态共治”,发展绿色产业。

  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这部法律是规范村级治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指南针”。只有将法律精神与村情实际相结合,才能让基层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真正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立足炭厂村实际,我们将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遵循,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规范村务决策程序。严格遵守“需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的要求,修订完善《炭厂村村民自治章程》,对村集体资产处置、旅游项目引进、公益事业兴办等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提前十日公示议题,进一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针对生态旅游发展中出现的民宿管理、环境保洁等问题,建立“小事简商、急事快商、难事众商”的分类议事协商机制,让村民从基层治理的“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二是深化“生态共治”与产业发展。依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规范村集体资产运营,盘活本地资源,壮大生态旅游产业。建立由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组成的“生态治理委员会”,落实“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等规定,制定民宿环保标准、垃圾分类细则,推动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双赢。三是健全监督与服务机制。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要求公开村务、财务、项目进展等情况,设立“民主理财日”,重点监督村集体资金使用、惠民政策落实等事项,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建立人民调解、议事会等机制,聚焦村民急难愁盼问题,提供精准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南营乡车谷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春芳

  车谷砣村多次组织村“两委”成员深入学习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此次修改注重与原有法律规定的衔接,为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让我们守护“绿水青山”、发展“金山银山”的道路走得更稳更实。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针对农村“空心化”、治理人才不足等现实问题,新增了“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从事村务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等规定,拓宽了人才渠道。过去,因青壮年外出,议事决策常出现“凑不齐人”的情况,如今,我们通过联合党总支吸引电商人才参与治理,也是对“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和服务”条款的实践探索。

  车谷砣村深入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立足“生态立村、旅游富民”的发展定位,不断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破解治理难题。细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搭建“线上议事群+线下圆桌会”平台,方便外出务工村民远程参与,有效解决了“议事人难凑”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对村集体收益分配等事项实行全程公开,赢得村民信任。成立人居环境和老年人工作委员会,延续以往生态治理经验,又依托物业服务企业完善养老服务,让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便捷生活服务。

  为确保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落地见效,车谷砣村将着力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法律入心。组织实施“新法进家门、进田间”宣讲活动,结合村庄规划、收益分配等具体实例,解读法律条款。二是深化网格管理,落实法定职责。划定党员责任区联系服务农户,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生态保护等工作。三是规范资产管理,共享发展成果。依据法律中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规定,规范村民委员会代行集体财产管理的程序,通过联合党总支带动周边村抱团发展,让“绿水青山”惠及更多群众。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永福镇西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东海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治理领域的生动体现,为新时代乡村治理提供了法治遵循。通过学习,我深切体会到,党的领导是基层治理的根本保证,法律是规范治理的“指南针”。

  西山村85%以上花农种植杜鹃花,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形式,带动花农抱团发展。成立花卉电商党支部,通过支部引领、党员带头,培育出一批花卉电商“网红点”,让手机成为新农具、直播成为新农活,带动村民增收致富,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花卉产业优势。同时,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凡涉及村庄规划、产业发展、集体收益分配等重要事项,坚决落实“先经村党组织研究、再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要求,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见效。在人居环境整治中,通过党员带头示范、逐户征求意见,得到了村民的理解支持,妥善解决了花圃征用等难题。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根基在法治,关键在落地。我们将立足村情实际、聚焦发展关键,以法为纲,从三方面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在产业发展上,进一步规范十里花街花木合作社运营,完善“党支部+合作社+公司”联结机制,保障花农合法权益。拓展“花卉种植+电商销售+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路径,支持由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行职能开展集体经营性活动,壮大村集体经济,让村民共享发展成果。

  在民生改善上,对照法律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关心关爱老年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和困难村民”等要求,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完善民俗馆、花卉展示馆、机耕道路硬化等公共设施,完善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等便民举措。同时,依托西山村“理事公”调解机制,充分发挥村调解委员会作用,及时化解邻里纠纷及产业发展中的矛盾,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在村务规范上,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按照法律规定细化集体财务收支、惠民政策落实等公开内容,及时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完善村规民约,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将移风易俗、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纳入其中,引导村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李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法治根基。邓州市委社会工作部深入学习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切实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严格落实“需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将“支部提议”固化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前置环节,针对村集体“三资”管理、公益事业建设、产业项目引进等重点工作,由村党组织牵头,开展全覆盖民情调研,在充分听取民意、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启动提议流程,确保基层治理不偏航、不走样。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提出,“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以及村民反映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村民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开展协商。”要不断丰富“邻里议事会”“村民恳谈会”等协商载体,在村党组织的牵头下,邀请法律顾问、经济能人等力量参与议题讨论,提供专业支撑,让基层决策更贴合实际、更具科学性,激发群众参与治理的内生动力。针对农村人口流动频繁的实际,推广“线上+线下”双向议事方式,借助微信群、视频会议等数字化手段,打破时空限制,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的民主权利。

  在民主监督方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强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并明确“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保证了监督的独立性。要发挥村党组织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关键环节的引领把关作用,抓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纳入普法规划重点内容,推动法律知识进乡村、进家门;依法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发现和宣传基层贯彻实施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兰锋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深化村民自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1980年,广西河池市宜山县三岔公社(现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产生了我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点燃了基层群众自治的“星星之火”。

  实践中,我们深切体会到,只有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群众自治才能不偏航、有力量,才能真正实现治理为了人民、治理依靠人民。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作出更为细化、更具操作性的规定,特别是注重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参与权利,丰富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乡村的实践形式,对乡村发展具有指导意义。村里青壮年外出务工人数较多,保证他们“离村不离权、在外能议事”一直是治理难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我们拓展参与渠道指明了方向。我们村尝试搭建“云端议事厅”,依托微信群、小程序等,将村务公开、事项表决延伸到指尖。

  立足村里实际,我们要严格落实法律规定,进一步深化村“两委”班子建设,稳步推进村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推进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村级落到实处。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发挥村党组织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关键环节的引领把关作用,在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矛盾调解等实事中彰显力量。

  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纲,修订完善《合寨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使其更符合法律精神、更贴近村情民意。持续办好“小院议事会”“广场恳谈会”等协商平台,将其与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的民主协商机制深度融合,使其更规范、更有效。

  依法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进一步整合本村桑蚕、稻田养鱼、特色水果等资源,规范运营村集体企业,壮大集体经济,带动村民持续增收。同时,强化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对老年人、留守儿童、困难群体的常态化关爱帮扶机制,推广“党员联户”制度,将党的温暖送到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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